4.理法的存在
整个宇宙按照一定的法则而存在并运作着,人是宇宙中的一份子,也必定不能脱离宇宙的法则。然而由于人是具有自由意志的存在,因此可以按照自己选择的方式来行动及生活。但人虽然可以选择行动,却不能选择结果,宇宙法则高于人的意志。当人的所作所为违反宇宙法则时就会不顺利、受挫折,因此自古以来人类即不断探索着天理法则,想要认识它并遵循它以求顺利、繁荣。
今天,人类因为追求自由的意识高涨,因此社会上弥漫着把法则看作是束缚因而产生反感并想要否定它的思考方式,然而这是对自由的根本误解。真正的自由只存在于遵守法则的前提之下,并且要自觉遵守。无视法则的自由是放纵,它只能带来毁灭性的后果:比如火车在轨道上可以或快或慢,或前进后退,但一脱离了轨道就无法运行。也就是说,火车只有保持在轨道上时才有自由,若脱离轨道则不仅本身会被摧毁,连周围的环境也会遭殃。同样,人也只有在遵守规范时,才能享受真正的自由。这样看来,人不仅是能够根据自由意志而行动的理性的存在,同时也是必须根据法则而生活的规范性的存在。因此一个理想人的是理(理性)法(法则)统一的存在。在这里,理性与法则的特性各自为自由性与必然性。“吾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这句话意味着孔子到了七十岁时终于成为了自由意志与法则统一的理想人。人类生活中,在家庭有伦理及家法,在社会上有公众道德及各种规定,在国家有国法。若不遵守这种规范,人就无法过正当的生活,且社会就会陷入混乱而使全体感到痛苦。本来规范的基础是心情,以实现爱为其目的,因此规范的生活是实践爱的生活。由于爱会使人产生自觉性及乐意感,因此爱能使人感到自由。这样,在爱中学得并带着心情去实践的规范,不会让人感到拘束反而使人感到生活的喜悦与丰富。
5.创造性的存在
人由于具有自由意志因此持有创造性。由于人的一切活动最根本的原因是出于心情,因此创造性也是以心情为基础的。一切的创作都必须有欣赏者才能产生意义,这意味着一切创造活动应当以爱他人为动机且以使他人喜悦为目的。这里所指的不仅是艺术上的创造,凡所有发挥创造性的活动都包含于创造的概念中。在此意义上,如果发挥创造性生活了一天,则那一天生活的结果就是一部作品,这样,人一生的足迹就是一个人最重要的作品(人生作品)。当人的心情不够成熟时,往往进行以自己为中心的理性创造。于是在进行个人活动时首先想到自己的利益,进行家庭活动时也只考虑自己家庭的利益,进行国家范围的活动时往往也只顾自己国家的利益。这样,在某个国家受到崇拜的英雄人物有可能是另一个国家眼中或甚至整个世界公认的罪人。此外,人类还在很长时间内一直持有对自然界漠不关心或不负责任的心态,结果导致了生态破坏及环境公害等种种问题。人在各种范围内以自我为中心的利己行为最后都要自食其果且殃及无辜。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人类必须发挥以心情为中心的创造性,也就是说,创造应以爱为动机,而且创造活动应根据正确的价值观进行。因此科学家在成为科学家之前,应该先成为人格者,艺术家、企业家、政治家……等都不应例外。这样,伦理道德教育必须成为自然科学及一切学科教育的基础。
6.格位的存在
人为了存在或为了全体,必须和他人在主体与对象的相对立场上作授受作用而建立各种关系。因此人不是独自存在着,而永远是非此即彼地居于主体或对象的格位上。格位是资格上的位置之意,主体与对象并不同格,主体在上位而对象在下位,主体在先对象在后。
在家庭生活中,人首先作为子女而出生,居于其父母的对象之立场,长大成人结婚生子后则为人父母而居于其子女的主体之立场。在社会生活中也是从下级的对象位置出发,渐渐上升到上级主体的位置。这样,在人的一生中,人首先在对象格位停留,然后逐渐转移至主体格位。
“主体”与“对象”在这里是指一种互相对应的关系。我们称处于能动位置的要素或个体为主体,称处于被动位置的要素或个体为对象。也就是说,当主体是“中心”时,对象就是“依存”的;当主体“动”时,对象是“静”的;当主体“积极”时,对象是“消极”的;当主体是“创造性”的时,对象是“保守性”的;当主体“外向”时,对象是“内向”的。
主体与对象之间的这种关系例子很多。比如大至太阳.系中太阳与行星的关系、小至原子中质子与电子之间的关系是中心与依存的关系;雌性动物与其幼崽、保护者与被保护者之间的关系是动和静的关系;领导者与追随者、给予者与接受者之间的关系是积极与消极的关系或能动与被动的关系:在传统家庭生活男主外女主内的夫妻合作关系中,在外奋斗营生的丈夫是创造性的或是外向性的,而在内勤俭持家的妻子是保守性的或内向性的等等。当然所有主体与对象的关系只是两者比较相对而言的。
只在有格位之差的地方才能展开圆满的授受作用。当两个要素或个体是同格时,非但不能产生良好的授受作用,反而易生排斥作用,阳电与阴电之间的排斥现象就是一例。
主体与对象的格位差即意味着秩序。只在有秩序的地方才能进行和谐授受作用。当今世界正在逐步陷人丸昆乱中,其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几乎所有类型的人际关系都没能成为圆满的授受关系而成为了冲突的关系。换句话说,就场,反而造成了主体与主体的排斥立场之故。以下分别说明对象格位与主体格位应具有的认识:
(1) 对象格位与对象意识
人在家庭、社会及其他场所,常面对年龄、经验、知识、权责或其他方面高于自己的人,每当此时便相对地站在对象的立场。另外,个人对全体也是立于对象的位置,因为对于全体来说,个人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作为部分自然应当服从全体的意志或方针才行,因此全体便成为主体,个人便成为对象。
居于对象格位的人必须接受主体的主管,因此作为对象者被要求对主体有——定的内心态度,这就是对象意识。子女对父母的对象意识是孝心,学生对老师的对象意识是尊敬,在工作场所,下级对上级的对象意识是服从心;另外,对任何群体来说,个人对全体的对象意识是奉献心。在这里,对象意识里的共同美德是温顺与谦虚,以及为他人而活的心情(为他心)。
因为人是具有二重目的的联体存在的,因此只为了自己而活的人无法感受到生命的意义与价值。当为了他人而活,尤其是为了全体能作出贡献时,才会感觉到充实的喜悦和满足。
在这种每个人并非以互不相关的状态独自生存的人类社会里,对象格位和对象意识对于个人来说是绝对必要的。万一这种格位及意识不明确,家庭和社会就会陷入混乱。我们看到在今天愈是民主主义发达的国家里,即使有着经济的繁荣,却愈无法制止社会的混乱。究其原因虽然有多种,但其中很关键的一点,就是由于“我是主人”的这种个人主体意识过分高涨的缘故。在这样的社会里,重新建立明确的对象意识,推动以伦理教育为基础的心灵改革以重建社会秩序,这比什麽措施都来得根本且重要。
(2) 主体格位与主体意识
在人与人的关系之中,为了授受作用即需一方是主体而另一方是对象。又,在同一个体和其他个体之间的关系,也常见时而为主体时而为对象的情况;也就是说,有的相对关系是固定的,有的相对关系是暂时的或可互换的。由于人是以联体存在的,因此同时具备主体格位与对象格位,对下位者是主体立场,对上位者则是对象立场。
人类生活中主体的例子有以下几种:在家庭里父母是子女的主体,在学校里老师是学生的主体,在工作中上司是下属的主体,在国家里政府是国民的主体,此外,在任何群体中,全体是个体的主体。
主体主管对象需具备一定的内心态度,这就是主体意识。主体意识的第一要点是不断地关心对象,不可忽略或遗忘。长期以来人们想要否定秩序,内心渴望地位平等无差别,乃是因为处在主体位置的人们对于处在对象位置的人们关心不足的缘故。不关心对象就意味着主体对其对象不负责任,这时对象对主体也会产生不信及不服。因此任何一个主体应该对那些在其主管之下的对象做到无微不至的照顾与关心,这是非常重要的条件。
主体意识的第二要点是爱对象。人们经常以为上司自由地向下属下达命令或支配他,这就是主体意识,其实不然。真正好的主管是会主动自发地去爱其属下的人。爱是幸福、喜悦与活力的来源,只有当对象感受到主体的爱时,人会忠诚地追随并服从主体。
主体意识的第三要点是持有—定的权威。主体以爱主管对象时,如果只有慈爱而没有权威,就会逐渐失去下属的尊敬及信赖,同时下属会因心情放松而导致工作欲不强或积极性不够。因此主体在爱对象的同时要保持一定的权威,这是极有必要的。爱,有时应当像春天一样温暖而包容,有时也须像冬天一样冰冷而严格。这种带有权威的严格的爱可提高对象对主体的信赖度与所属感,也提高下属对上司的服从心及对工作的积极性。这里所说的“带有权威的严格的爱”与“包含爱的严格的命令”同义。
虽然主体需要一定的权威,但过犹不及,过分的权威反而有害,因为那种权威不可能使人感受到爱。如果权威过分地作用,就会使下属退缩,于是不敢负责以致难以发挥创造性及才能。反之,如果下属在受到上司的指责时,仍然怀有感谢及惭愧的心而顺从地接受叱责,拥有这样的主体权威就是真权威,那必定是内含爱的权威。在家庭生活里,父母在教育及引导子女时可以采取严父慈母的方式来分工合作,以求取得爱与权威平衡的最佳效果:
三、幸福人生
1.人生的理想
人类自古以来即不断地向往追求着理想世界,并经由政治、法律、经济、哲学、科学等各方面一直努力过来。在各种经验与努力的长期累积之下,确实也曾经在一些领域里看到一片曙光,但至今为止所找出的也只是一些暂时性的良策,到头来都免不了失望。如今许多人已对理想世界及理想人生放弃了希望,而宁可过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及时享乐生活。人类问题不能得到根本解决的原因,在于人类对自己的本性了解不够之故。历来哲学家、思想家们对人类本质作了许多的探索,至今为止最具代表性的人类观有:认为理性是人之本性的“知性人”,或认为制造和使用工具是人之本性的“工作人”等主张,属于前者的是希腊哲学或近代合理主义哲学,属于后者的有实用主义等哲学观。然而,当我们更深入思考时,可以发现人类最核心的本质是追求爱的“心情人”。
人,不论是谁,生而追求喜悦,因而每一个人都深深渴望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这表示人类的内心深处都有想要获得喜悦的驱动(欲望)。虽然每个人都有追求喜悦的强烈欲望,整个人类历史也往这个方向一直努力过来,但直到今天,大部分的人还是觉得没有得到真正的幸福,这是什么原因呢?在许多情况下,主要乃是因为努力的方向错误的缘故。人类大都在金钱、权力、地位和学识中寻找喜悦,然而真正的及永恒的喜悦,是只有通过爱(真受)的生活才能获得的。所谓爱的生活是指为他人而活的生活,关心他人的服务的生活,给他人以温情让别人获得喜悦的生活。
情的冲动(驱动)是指由内部涌出的,无法抑制的愿望或欲望。普通的愿望和欲望可以由意志控制,但情的冲动却是人类的意志所不能抑制的。
通过日常的体验我们很清楚地知道想要快乐、追求喜悦的冲动(欲望)是如此地难以抑制;人想要赚钱、想得到地位、增长知识、拥有权力等等一切的努力,都是源于这种想要获得喜悦的冲动;孩子们凡事好奇,什么都想学、都想试,也是由于这种冲动;甚至连犯罪行为,虽然其方向完全错误,但究其动机也是由这种想要获得喜悦的冲动所趋使的。
由于想要获得喜悦的冲动(欲望)是如此地难以抑制,因此只有在欲望得到满足后人才会感到快乐。至今大部分的人虽然努力追求,却往往只得到短暂的、甚至虚假的满足,随后经常感到更加空虚。这都是因为人们不知道真正的喜悦是只有通过真爱的实现才能获得的,以至于像缘木求鱼般白费子一生工夫。
那么,在人生的路程里,实现真爱的具体目标及内容是什么呢?
在我们对宇宙法则及人类本性作了前面的探讨后,可以作个结论说,人类所追求的爱的理想在三个范围中可以得到完全的实现:
(1)个性完成(个人善本性的完成)——由于人类本性的核心要素是心情,因此这意味着一个人的心情发展成熟而成为拥有完美爱心的人。
(2)家庭完成——这意味着男性和女性通过结婚展现出夫妇的和谐,组成圆满的家庭、繁殖优秀的后代。
(3)主管性完成——这意味着个人的创造性充分开发出来,通过发挥所长对社会作出贡献,以主体角色的立场使世界(包括人类及自然万物)繁荣进步,持续发展。
让我们对以上三点作进一步说明:
(1)个性完成
当一个人的心灵居于主体的立场,身体居于对象的立场,以心情为中心进行圆满的授受作用而达成一体化时,这样的人就成为以爱为中心而心体合一的人格者。一般来说,人格是指具备一定的德性、知识和健康的人;但由于人类本性的核心是心情,因此一个人格圆满者必定是一个心情成熟、拥有完美的爱的能力,能够以爱来对待万民及万物的人,这样的人也就是善的本性充分发展成熟的个性完成人。
这样的人总是以爱为动机,以真善美为生活的中心来经营食衣住等行为。人类在幼小时不太懂真善美的价值,但随着正确的成长,心情逐渐发展,于是开始懂得过着以爱为中心的“真实”的生活,“全善”的生活以及“至美”的生活,这样就逐渐拥有了本性的完全性。
(2)家庭完成
人类在心灵与身体两方面的本质内容,乃是通过男性与女性的相对属性来具象化的,而作为男性或女性诞生的人是为了彼此而存在的。在各自成长的过程里,男性朝向具备丈夫资格、女性朝向具备妻子资格的目标而成长。在男性的心体本质与女性的心体本质完美地发展成熟后,两性结婚成家,以阳性与阴性的互补调和来创造夫妇的和谐及家庭的圆满,并繁殖优秀的后代。
由于通过血统繁衍,以一对夫妻开始的家庭可以发展成一个家族,进一步可发展成一个社会及国家;且人际之爱首先在自己的家庭里学习,其后延伸应用到社会上的各种人际关系里,把他人也视为自己的家人一般来对待。从以上意义来讲,整个社会就是一个大家庭,人类从共同的祖先而来,并以同胞手足之爱相处。因此在这里,家庭完成的意义不仅指自己的小家庭,每一个人的内心里也深深渴望着社会及世界大家庭的圆满完成。
(3)主管性完成
在自然界里,宇宙法则是中心,一切存在物的运动及活动都受到自然律的主管,除此之外,还受到人类的影响及主管。在人类参与的世界里,人类立于主体位置,万物立于对象位置,当一个人以心情为中心,并能以正确的其知识及良好的才能来对待并应用万物时,这个人就可以在万物面前发挥完美的创造性而成为理想的主人,这就是主管性完成。
例如,一切产业活动都相当于一种主管万物的行为:农民耕种农田就是主管土地;劳动者通过工厂的机器使用原料生产成品,就是对机器和原料的主管;渔业是人类对大海和鱼类的主管;林业是人类对山林的主管。
主管万物就是对万物发挥创造性。在农村,农民以新的方法努力提高收获;在商界,企业人士必须不断地改进和创新才能成功。总之,无论是农业、工业、矿业、商业、林业、渔业或其他行业,都是人类发挥其创造性而实践主管性的领域。即使是科学、艺术、政治、法律也包含在主管万物(环境)里。
由于过去以来人类没能以爱他人及爱万物的心情为中心来发挥创造性,反而大多以利己为中心,因而犯下诸多有害于社会和自然的错误。今日之计,当以心情为中心,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而成为善的主管,才是使人类能安身立命,自然界可持续发展的永久幸福之道。把以上的三个理想用四位基台的形式来表现,就更加简单明了:
当一个人的心灵(主体)与身体(对象)进行圆满的授受作用(以心情为中心)时,就形成了一个合一的心与体,而成为个性完成的理想个人,并且实现了一个个人性的四位基台。
当丈夫与妻子进行思想的授受作用时,就实现了一个家庭性的四位基台。
当人与宇宙万物进行理想的授受作用时,宇宙整体就形成一个理想环境,而实现了一个主管性的四位基台。
在上述所有的情况里,心情是中心,主体与对象完全授受合一,因此这样的四位基台具有和谐性、完美性。人生所追求的喜悦与幸福,尽都包含在这三个领域里,爱的生活在这三个层次里得到完全的实现。
2.人类的成长与均衡教育的必要性
人在出生后不能马上成熟,而要通过一定的成长期。在成长期间里,人出于本性地想要努力完善自己,长大后想要寻找好对象组成美满家庭,并想发挥个人特长来改善社会,主管自然。人类的成长欲、结婚欲、支配欲与改善欲是与生俱来的,这引导着人类不知不觉地朝向“个人完成、家庭完成、主管性完成”的目标而奋斗。
当然,在时空的世界里出现的一切生命,总是要由小型、未成熟或幼小的阶段出发,经过一定的时间,才能成长到一定的大小或成熟度,人类也不能例外。人以外的万物乃是按照生命法则自动地成长的,至于人类,身体层面虽然也是自然而然地成长,但心灵层面就是靠意志性的努力,在完成自己的责任分担后才能成长。每一个人其爱心及才能的开发都必须经过正确的努力及一段时间过程。
在此就产生了父母教育子女的必要性,换句话说,为了子女得以完成责任分担而完美成长,需要父母的教育。教育的本来场所应当是在父母常住的家庭里,但随着文化的发展,信息量及教育内容增大,单靠父母是不可能的,因此产生了专门的教育场所——学校。学校里老师代替父母教育学生,因此,老师应以父母的心情来教育,这是极为神圣的工作,儒家思想主张“一日为师,终生为父”,赋予师道极大的尊严,其理由即在于此。
教育的目的就是为了帮助孩子发展出能够实现理想人生的能力。由于“个性完成、家庭完成、主管性完成”的人生是使人获得最大满足感、幸福感的人生,因此教育的形态可以分成三大类:为个性完成需要心情教育,为家庭完成需要规范教育,为主管性完成需要知育、技育、体育等主管教育。
今日的教育偏重知识与技术的传播,以致人性的健全成长受到阻碍,社会的繁荣进步也在基础上被动摇。因此,今日教育刻不容缓的是,必须重新重视推行心情教育与规范教育,在此基础上并行知识与技术教育,以实现德智体美均衡的素质教育,这样,科学技术才能指向善的方向。到时不只公害问题、破坏自然等问题可以得到解决,且家庭问题、社会问题也可以从根本上改善。
3.结语
综合以上论述,我们得到的结论是,人生的幸福之道在于:获得内外均衡的素质教育,努力朝向个人完成、家庭完成、世界完成的方向,以“为他人而活”的心情生活。
这种心中常怀爱与理想并努力付诸实践的人,最后会发现自己创造出来的人生,是一个拥有个人心与体和谐、家庭社会(人际关系)和谐、人与自然和谐的幸福喜悦人生。
以上内容与儒家的教导一致。孔子深知教育的重要性,他有教无类地谆谆教诲各类学生,且以身作则地过着努力不懈、如师如父的生活。孔子言传身教地指导人们要本着仁爱之心,怀抱“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目标求学处世,追求理想人生。他的智慧,在经过历史长时间的考验后,目前不只在东方受到推崇,而且越来越受到西方的重视与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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